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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独家】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考核评价办法 试行

2023-02-25 12:35:50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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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0年9月1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皖政办秘〔2010〕126号印发《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2、该《办法》共5条,由安徽省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实施细则并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关键词: 实施细则 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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